为加强亚欧洲高清砖砖专区教师教学工作管理,全面评价教师工作实绩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真正实现“干多干少不一样、干好干坏不一样”,做到制度公开,奖勤罚懒,特制定《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》。
一、成立学院教师教学业务考核领导小组
组 长:姜协武
副组长:高广安
成 员:姜 宁、赵秋珍、徐光辉、王建权、宋祥弟、蔡传方、谢国圣
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: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岗位月考核、期考核、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,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,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。
二、考核对象
分类进行考核。一类:专任教师(含临聘教师);二类:兼职教师(含代课教师)。
三、考核办法
1、每学期每人基础分为100分。年度考核取两学期的平均值。
2、考核分为日考核、月考核、期考核。
3、考核内容为扣分项和加分项。
4、教学系安排专人每天至少查堂三次,并如实做好记录。
5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全院性巡查一次和不定时进行检查,并如实做好记录。
6、各项检查资料每周汇总一次,作为月汇总的依据;每月汇总一次,作为月排名、期汇总的依据,每期汇总一次,作为期排名、年度汇总的依据。
四、结果与应用
1、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分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排名的依据:对全院专任教师(含临聘教师)、兼职教师(含代课教师)进行分类排名,每月、每期、每年对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汇总、排名,并进行公示。
2、月排名、期排名和年度排名,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和外聘教师续聘的依据之一:月排名有一次排在倒数第一且总分在70分以下或期排名在倒数一、二、三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,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;年度考核排在倒数一、二、三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,取消来年的职称申报资格;年度考核排在最后一名且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临聘教师和代课教师,取消来年的续聘资格。
3、连续两次月排名为倒数第一名的,分管院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。
4、依据学期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,分类按总人数的20%评定为A等,60%评定为B等,20%评定为C等。考核结果与本学期的月课时津贴挂钩。
5、年度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,或者工作量不满且不服从学院安排的,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6、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排在最后一名的,调离教师岗位,由学院另行安排工作,且必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。
五、本考核办法中未涵盖的特殊情况,酌情处理,一事一议。本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。
六、如有争议,向评估督导室、教务处、分管院领导反映,重大问题由院务会裁定。
七、考核内容(见下表)
考核类型 | 序号 | 标准 | 评分办法 | 备查材料及内容 | 考核单位 |
日 考 核 | 1 | 上课、监考、晚自习要求教师提前到教室,做好准备;不得无故旷课、中途离岗、提前下课。 | 1、上课、监考、晚自习迟到、提前下课、中途离开教室,每次扣2分。 2、旷课一节扣5分。 | 1、查各系的查堂记录。 2、查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的巡查记录。 3、查值班院领导及行政值班人员的巡查记录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、值班院领导及行政值班人员 |
2 | 教师上课必须做好课前准备,包括教案、教具、多媒体、工量具、实训设备及场地等。 |
分;
每次扣2分。 | |||
3 | 课堂上教师不得抽烟、嚼槟榔、接打电话、玩手机、坐着上课(特殊情况除外)等。 | 违者每次扣2分。 | |||
4 | 教师不得随意私自调课。 | 违者每次扣3分。双方不计课时津贴。 | |||
5 | 教师上课内容需与教案相符合,不得擅自改为自习课;教学环节要符合学院制定的《理论课规范》、《实训课规范》、《机房课规范》、《体育课规范》。 | 1、上课内容与教案不相符的,每次扣2分; 2、私自改为自习课的,每次扣3分; 3、不按规范组织教学的,每次扣3分。 | |||
6 | 教师上课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维持好课堂纪律,杜绝教学事故(含安全事故)的发生。 |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引起课堂教学混乱或引发教学事故(含安全事故),视情节每次扣5—10分。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,交院务会另行处理。 | |||
日 考 核 | 7 | 教师上课应管教管导,严格课堂常规纪律,组织好教学,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,如睡觉、玩手机、讲白话、离堂等要及时提醒并制止,不能放任自流。 |
其他与上课无关事情的,每次视情况扣0.5—2分。
0.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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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实训课时,在满足正常教学情况下,设备的开出率应达到100%。设备如有故障,教师应及时填写报修单,报设备维修处进行维修。 | 1、设备的开出率未达到100%且未满足正常教学,每少10%扣1分。 2、设备出现故障,教师没有及时报修的,每次扣0.5分。 | |||
9 | 上课铃响后学生未按时到达教学现场(包括实训课、机房上课、体育课),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,查明学生去向,并做好记录。 | 未与班主任联系,不知学生去向的: 1、一个班超过半数未按时到的每次扣2分; 2、少于半数的每人次扣0.1分。 | |||
月 考 核 | 1 | 学院规定教师月标准工作量为:标准周课时х实际周数х系数.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,原则上理论课老师周课时不得超过14节;实训课老师周课时不得超过20节(折前)。 | 每少于月标准工作量一节扣0.5分。 | 1、查各系每月的上报资料。 2、查教务处的教师月课时汇总表。 | 教务处 |
期 考 核 | 1 | 教师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遵守学院教学制度,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,注重仪容仪表,做到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。 | 1、教师仪容仪表不当,师生反映强烈,经查实每人次扣3分。 2、教师课堂上有不当言论,每人次扣5分。 | 1、查学生评教资料; 2、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。 | 评估督导室 |
2 | 学院规定:每学期教师可以代课4节,换课8节。婚、丧、产、公假按国家规定执行。 | 超出此额度的每节扣2分。 | 查教务处代课、换课记录。 | 教务处 | |
3 | 全校性教学会议、系部例会,要求教师按时到会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会、请假。 | 1、会议每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分; 2、旷会一次扣2分; 3、事假一次扣0.5分,病假须有正规医院的证明,无医院证明的视为事假。 | 查教务处、各系的会议考勤记录。 | 教务处、各系 | |
4 | 学院组织的期中、期末监考,要求教师提前到教室,做好监考准备。 | 1、迟到、提前下考、中途离开教室,每次扣2分。 2、旷工一节扣5分。 | 查各系的监考表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5 | 每学期正式上课前一周内,教师根据本人所任科目,按年级、分学科,制定并上交本学期授课计划。 | 1、编写不符合要求的,扣1分; 2、迟交的扣2分; 3、缺交的扣4分。 | 1、查各系的检查记录; 2、查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的抽查记录; 3、查评估督导室的上交情况汇总表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6 | 教师应按要求超前一周备课,教案要规范,环节要完整,每学期正式上课前一周进行检查,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检查评比。 | 1、迟交的每次扣2分; 2、缺交的每次扣4分; 3、评为不合格教案的,扣2分。 | 1、查各系的检查记录; 3、查评估督导室的上交情况汇总表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7 | 所有理论课、机房上课学生都必须有作业,周课时为2节的每两周一次作业,周课时为4节及以上的每周一次作业,要求全批全改(即每个题目都要批改,有分值或等级,有批改日期,并记录在《教学手册》上); 所有实训课每个课题有检测、成绩或实训报告,并记入《教学手册》; 体育课每一个项目学完后应对学生进行测评并给予评价(或分数),并记入《教学手册》。 | 未按要求完成的,扣4分。 | 1、查学生作业本(理论课); 2、查教师的《教学手册》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期 考 核 | 8 | 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教学手册》。 | 未按要求填写的扣5分。 |
| 教务处、各系 |
9 | 教师原则上要求按照期初的教学计划完成该学期的教学任务。 | 未完成教学计划的扣2分。 | 1、查授课计划; 2、查教案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10 | 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按要求向其他教师听课学习。 | 每少一节扣1分。 | 查教务处的教师听课汇总表。 | 教务处 | |
11 | 教师应按要求按时上交各种资料。 | 1、迟交的扣2分; 2、缺交的扣4分。 | 查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的资料收集登记表。 | 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 | |
加 分 项 | 1 | 教师一学期出满勤:含上课、晚自习、监考、开会、教研活动等无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岗、旷课(会)、请病事假,无代课、调课记录。(公假除外) | 每人加8分。 |
3、查代课、调课记录。 | 教务处、各系 |
2 | 教师个人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国家、省、市各类技能竞赛 | 1、参加者,国家级加3分,省级加2分,市级加1分,院级加0.5分; 2、一等奖,国家级加15分,省级加10分,市级加6分,院级加3分; 3、二等奖,国家级加10分,省级加6分,市级加3分,院级加2分; 4、三等奖,国家级加6分,省级加3分,市级加2分,院级加1分; 5、优胜奖,国家级加3分,省级加2分,市级加1分,院级加0.5分。 | 查各类各级比赛成绩。 | 教务处 | |
加 分 项 | 3 | 教师参加国家、省、市各类教学比武 | 1、参加者,国家级加3分、省级加2分,市级加1分,院级加0.5分; 2、一等奖,国家级加8分,省级加6分,市级加5分,院级加3分; 3、二等奖,国家级加6分,省级加4分,市级加3分,院级加1分; 4、三等奖,国家级加5分,省级加3分,市级加2分,院级加0.5分; 5、优胜奖,国家级加3分,省级加2分。 | 查各类教学比武通报。 | 教务处 |
4 | 教师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课题研究 | 1、开题时: ①国家级课题组成员加2分,主持人加3分; ②省级课题组成员加1分,主持人加2分; ③市级课题组成员加0.5分,主持人加1分。
①国家级课题组成员加4分,主持人加7分; ②省级课题组成员加3分,主持人加5分; ③市级课题组成员加2分,主持人加3分。 | 查国家、省、市课题研究成果通报。 | 教务处 | |
5 | 教师撰写论文 | 1、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加6、5、4 分; 2、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加4、3、2分; 3、获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加2、1、0.5分; 4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加2分; 5、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加1分。 | 查教师论文汇总表 | 教务处 | |
6 | 教师积极参加学院一体化教学改革 | 培训后考试合格的,加2分。 | 1、查教务处的报名表; 2、查培训的考勤记录; 2、查培训后的考试成绩。 | 教务处 | |
7 | 学院每期会组织高级讲师(讲师)示范课 | 积极为教师们上示范课的每人次加2分。 | 查示范课安排表。 | 教务处 | |
8 | 每学期结束前,各系、教务处、评估督导室会联合组织一次教师教案检查评优活动 | 以系为单位,选送20%的优秀教案,加1分。学院组织评选出10%的优秀教案,每人加5分。 | 查优秀教案评选结果 | 评估督导室、教务处、各系 | |
加 分 项 | 9 | 学院规定教师月标准工作量为:标准周课时х实际周数х系数 | 每超过月标准工作量一节加0.5分。 | 1、查各系每月的上报资料。 2、查教务处的教师月课时汇总表。 | 教务处、各系 |
10 | 每学期评估督导室会组织一至两次学生评教 | 以系为单位取学生评教分数的平均分,由高到低进行排名,总人数的前30%给予加分:第一个10%加5分,第二个10%加4分,第三个10%加3分;排在最后的10%给予减分,依次减5、4、3、2、1分。 |
| 评估督导室、各系 |